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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学校主页(一)考核内容:
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习成绩(70分)、综合测评(20分)和思想道德评议(10分)三部分。
(二)测评公式:
总分数=学习分*70%+综合测评*20%+评议分*10% (总分不超过100分)
三、学习综测分:
学习分=专业课平均分*49% + 非专业课平均分*21%
注:1、所有综测当天由现场核算人员核算,监审部核实汇总(主席团在场)之后公示,其他部室不得随意更改。有问题者在公示规定时间内找监审部或老师进行更改,过期不能修改。(核算人员若未按综测条例加分经核实一律扣除职务分2分)
| 加分项目 | 分值 | 备注 |
荣 誉 加 分 | 荣获全国级荣誉称号、国家(励志)奖学金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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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省级荣誉称号、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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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地市级荣誉称号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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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社会工作奖学金 | 8、6、4、2 | 可重复加分 | |
校十佳大学生、十佳优秀青年、校长奖学金、潍医好青年 | 6 | ||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先进个人 | 7 | ||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先进个人 | 3 | ||
学生会考评参与人员 | 前五名依次加7、5、4、3、2 | ||
职 务 加 分 | 校学生会主席、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 18 | |
院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副主席、社团联主席、艺术团团长、国旗护卫队队长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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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会副主席、校主席助理、校学生会各部长、社团联副主席、艺术团副团长、国旗护卫队副队、院报记者团团长、广播站站长、宿管会主席、电视台台长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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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会主席助理、院学生会各部长、校学生会副部长、社团联部长、艺术团部长、国旗护卫队部长、院报记者团副团长、广播站副站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宿管会副主席、电视台副台长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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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会副部长、校学生会干事、社团联副部长、艺术团副部长、记者团部长、广播站部长、宿管会部长、电视台部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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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报记者团副部长、广播站副部长、宿管会副部长、电视台副部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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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会干事、艺术团干事、社团联干事、院报记者团干事、广播站干事、国旗护卫队成员、宿管会干事、电视台干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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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信息员、教学工作院系联络员、副班长及各班班委 | 6 | 学习委员等同于工作信息员;不重复加分 | |
每学期各班课代表限两名、校级社团干部 | 2 | 课代表不重复加分 | |
校级协会(社团)会长、副会长、干事 | 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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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收发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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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届学生会将根据考核成绩进行相应综测加分) | ||
智 力 素 质 加 分 | 在国家级专业竞赛项目获得1、2、3等奖 | 1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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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专业竞赛项目获得1、2、3等奖 | 13、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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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校)级专业竞赛项目获得1、2、3等奖、优胜奖 | 8、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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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院)级专业竞赛项目获得1、2、3等奖 | 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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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专利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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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专业论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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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专业论文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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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表简讯、通讯、院报发表文章 | 2 | 10分封顶 | |
投稿而被广播站录用者、潍医人发稿者 | 1 | 10分封顶 | |
学习成绩前三名 | 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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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成绩第一名(班级) | 2 | 可重复加分 | |
专四、专八成绩优秀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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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项目加分 | 参加校、院系举办的活动 | 2、1 | 10分封顶 |
所有活动观众(校、系级) | 0.5 | 5分封顶 | |
广播体操、健美操、太极拳等团体项目获得前八名者 (看情况可多加分) | 训练分7分+名次分(名次分依次加10、9、8、7、6、5、4、3) | 替补人员和参加比赛的人员加一样的分 | |
本校运动会中获得前六名,按名次加分,无名次按上场次数加分,田赛和游戏类运动项目,运动员每上场参加一次比赛加2分,径赛类每上场一次加3分。(分情况,如100和3000米不加一样的分)校级篮球赛一次2分、足球赛一次3分 | 依次加10、8、7、6、5、4分,未进名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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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校纪录、参加运动会5000米、10000米的队员 | 按名次双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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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体操、太极拳、健美操等活动负责人、领舞、教练 | 6分 | (负责人、教练、领舞重复加分的只取教练分) | |
校运动会健美操、广播体操、太极拳每人表演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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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队开幕闭幕一次、大会服务员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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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活动学生裁判员、志愿者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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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仗队员按照集体项目 | 2 | 15分封顶 | |
院级运动比赛获奖按获奖等级1、2、3等奖、未获奖参与者 | 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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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体育运动训练人员 | 每次0.5分,6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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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其他比赛无名次者、集体项目替补队员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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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 素 质 加 分 | 参加省级文艺演出组织者、获得1、2、3等奖和优秀奖、鼓励奖 | 依次加14、13、11、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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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级活动演出组织者、获得1、2、3等奖和优秀奖、鼓励奖 | 依次加7、6、5、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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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组织(如广播站站庆)成员参加其内部活动的参与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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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院级活动组织者、演出获得1、2、3等奖和优秀奖、鼓励奖 | 依次加6、5、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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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舍歌大赛1、2、3名 | 依次加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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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演出(表演性质)校级,院级;校级、院级活动串场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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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主持校级、院级活动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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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院级迎新、元旦晚会演员、节目编排者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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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校活动开幕式、闭幕式 义务志愿者 | 3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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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其他活动拉拉队员每人每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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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级、系级活动工作人员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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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操及其他活动出勤情况良好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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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贡 献 | 献血一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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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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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的捐助行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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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好事受到书面表扬者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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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社会实践活动 | 15、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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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级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 | 2 | 15分封顶 | |
星级宿舍 | 每人2分 | 申报者1分,取用者2分,两者都有取最高分 | |
学工办值班、帮老师整理材料,临时性打扫卫生、搬运工具 | 每人1分 | 6分封顶 | |
微博微信转发、投票、填写各种调查问卷、教室评教 | 一律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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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目(扣除思想道德评议分) | |||
| 认定的迟到、旷操、早退、旷课、 | 分别扣2、2、2、4 | 学生干部双倍扣分 |
跑操及其他活动不按时出勤且没有请假者 | 超过三次扣德育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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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卫生不合格 | 每人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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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寝室发现有晚归或夜不归宿者 | 扣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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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离学校者 | 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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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记大过、记过、警告处分者 | 依次扣30、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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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校级通报批评者 | 扣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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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系级通报批评者 | 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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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不端,受到社会批评者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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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失范被举报者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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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科每科 | 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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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电器被查到每人每次 | 扣10分 | 学生干部双倍扣分 | |
学校、院系、年级、班会、学生干部会议,无故不参加者 | 每次减5分 | 学生干部双倍扣分 | |
其他给院系工作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行和事件 | 扣10分 | 学生干部双倍扣分 | |
集体活动未达到规定人数的班级(每人每次) | 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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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者 | 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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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课堂纪律,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所在班级(每人每次) | 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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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假假条或擅自修改假条被发现者所在班级(每人每次)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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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减 分 | 卫生不合格给当天值日者 | 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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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宿舍卫生成绩不达平均分数的每个宿舍,被通报的每个宿舍 | 扣2分 | ||
自习室卫生不合格被学校通报者 | 扣5分 | ||
不叠被子、桌子乱、书桌乱、宿舍有异味、乱挂衣服、床铺乱 | 不叠被子、乱挂衣服、床铺乱者每次扣2分、桌子乱、书桌乱、宿舍有异味、当天值日者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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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媒体策划中心宣传板,拍摄照片,写新闻,微信推送从第4次起,按每人每次0.5分算,20分封顶。
2、出礼仪校级每人每次2分,系级从第2次起算按每人每次0.5分算,15分封顶。
3、体育部搬东西从第2次起算每人每次0.5分算,15分封顶。
4、卫生部及生活权益中心检查卫生人员从第4次起算按每人每次0、5分算,打扫活动场地卫生从第2次起算按每人每次0.5分,20分封顶 。
5、外联部拉赞助从第2次起算,50元以内加0.5分100元加1分以此类推(具体商品根据使用价值,具体计算每项拉赞助人数不得超过4人 )
6、本科评估志愿者一次0.5分,10分封顶。
7、义务劳动内人员超过4次,每次加1分(五次开始加1分),部外人员每次加1分。
8、学生会本部室的成员参与组织策划本部室管辖的活动不加分。
9、协会成员参加协会校级活动获奖者按校级获奖名次加分,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不加分,所有协会校级活动会长签字不算,除非有活动获奖证明如:获奖证书。
10、学生会各个部室举办活动不得以观众加分强制学生参加,应当提高活动质量来吸引同学们自愿参与。
11、学生会成员由上级人员按平时表现酌情给分。
12、学生会成员参与其他部室活动或提供帮助可重复加分。
13、活动不积极、综测分为零者,扣德育分2分(德育分共10分)。
14、各种观众只要有记录每次加0.5分。
15、活动按竞赛类和作品类加分不同。
16、各班班长、团支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下发通知、完成任务或任务出差错者!每次每人扣职务分两分。
17、学生综测成绩排名与学习成绩排名相差不得超过15名,超过者以最大(前进15名)为准。
18、大学四六级考试、普通话考试、计算机考试、驾驶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书均不加分。
19、所有在职务范围内活动(如拉外联、写策划等活动)一律不加分。
20、集体活动无故缺勤、宿舍卫生不合格超过四次,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全年评优评先(一切奖助学金、各种荣誉称号)、党员发展资格。
21、院级通报三次以上屡教不改或拒不悔改者报学生处(取消评优评先、入党资格)
22、综测条例改动(如新增活动)一律以学工办通知为标准。
23、综测满分100分,超过按100分算。
24、将各部分综测加分项分给部室统计留底,最后统一交给监审部,由监审部审核(主席团在场的情况下)通过后存档。
(1)荣誉加分(奖贷部)
(2)职务加分(就业服务部)
(3)智力素质加分(学习部)
(4)活动项目加分(办公室,新媒体策划中心)
(5)文体素质加分(体育部、文艺部)
(6)社会贡献(社会实践部)
(7)扣分项(卫生部)
25、活动加分证明材料需要交齐,否则一律不加分,谎报者根据程度酌情扣分。
26、自习室、宿舍卫生以及出勤检查情况相关部室统计好后每周定期交给监审部留底,活动参与情况办公室统计好后每月定期交给监审部留底。
27、学生会各部室内部进行考核,最后交由主席团负责汇总,主席团工作由老师负责考核,考评成绩计入最后的综测成绩。
28、优秀宿舍和教室评选方案:
教室卫生连续五天获得优秀,在周六奖励流动红旗并悬挂一周,并给予打扫此教室的班级每人1分综测奖励。
宿舍卫生连续五次获得优秀,分数最高者可获得流动红旗并悬挂一周,宿舍全体成员每人1分综测奖励。
29、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先进个人是参评校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荣誉的基础条件。
奖学金发放原则:按学校最新版学生手册规定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或相关规定处理,无依据的情况下报学工办研究决定
2019年3月31日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